我有线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等召开新闻发布会。此前,国务院对《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作出批复,提出将东北地区建设成为综合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重要经济增长区域,并确立了“四基地一区”的目标定位,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和能源保障基地,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和农牧
业生产基地,国家重要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区。在这一规划中,重大问题已经展望到2020年。
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副主任刘铁男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过去的三年里,东北地区在机制、体制创新和观念转变方面应该说有了长足的进展,但是仍然是制约发展的主要障碍。”因而,规划的一大特点就是强调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转变发展观念,增强发展活力。
毫无疑问,这一系列目标的确定与障碍的存在意味着一场硬仗,意味着在既有优势上的科学发展和活力创新。“综合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这一定性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蕴涵着东北振兴所要求的社会整体进步。在实现规划的过程中,改革、转型、振兴并非只是完成一些硬指标,而也要形成一定的软实力――一种体现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多层次发展的力量。这是更深层次的变革,是东北振兴由外而内的逻辑必然――当能够较快见效的政策措施逐步到位之后,那种无形而又影响深远的元素便越来越决定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改革和发展的推进除了国家财政投入和企业自身资产的支持之外,招商引资,扶持民营经济,成为东北地区分担改革成本的共同选择。资本的引入,很快将东北地区另一个重要问题凸显出来――老工业基地如何营造优良的“软环境”,吸引投资者的目光。好的环境才能引来大量的资本和人才,这是发展的一个前提,也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2007年,辽宁又出软环境治理“新政”――“四清理四公开”,即清理部门职权,公开依法确定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清理执法事项,公开执法依据、过程、结果和救济渠道;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开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清理收费项目和标准,解决越权定价造成的乱收费问题,公开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政府行为为重点,辽宁对软环境建设使上了硬功夫。
2005年2月,吉林省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十不准”规定》,以“不准乱收费”、“不准乱检查”、“不准乱处罚”、“不准乱摊派”等禁令形式,解决企业遭遇的“行政刁难”,减轻企业负担。在“破”的同时,吉林也积极地“立”――力争将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进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尽量缩短办理时限,加速服务进程。
“二五”期间,国家对东北的投资仍居全国前列,占15.77%。特别是以大庆油田开发为契机,在东北兴建了一批石油化工厂和较完备的输油管道网,进一步优化了东北地区的能源结构、产品结构和出口贸易结构,从而使东北地区基本形成了以钢铁、机械、石油、化学工业为主导的,包括煤炭、电力、建材、森工和纺织、造纸、制糖等在内的比较完备的工业体系。
三年多的实践证明,党中央作出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十分必要和完全正确的。
东北之变,是战略之变,是实力之变,是观念之变。变革赋予了东北新的使命和新的力量。从国有企业改革到社会保障改革,从经济布局调整到资源城市转型,从城乡统筹到产业协调发展,变革的冲击力和活力无远弗届。东北义无反顾地将自身推入时代的洪流,老基地奔着新前途而去,一肩挑起转型的命运。这个过程之中,东北享受着喜悦,也承担着苦痛。就像一艘历经风波的巨大航船,虽然起起伏伏之中略显得有些沉重,但一旦风帆挂起,借得东风,却是劈波斩浪,一往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