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能过剩存在的时间之长、范围之广、数量之多属国内外所罕见。目前产能过剩已经从短期的、少数地区和传统行业的过剩转变为长期的、多数地区和包括传统与新兴行业的全方位过剩,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
2003年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盲目投资若干规定的通知》;2013年夏季,工信部连续公布了淘汰产能的企业名单;2013年10月,《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提出“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长达10年的时间里,相关政策接连发布,但需要淘汰的行业却比原来多了几倍,陷入了不断淘汰不断过剩的循环之中。究其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点。
需求过热。从过去的经济运行状况看,什么时候市场需求旺盛,产品价格就涨势迅猛。前些年房地产等行业的过分“繁荣”为过剩和落后产能提供了更多的需求,错误的市场信号,加上投机的心态,使得不断淘汰不断过剩成为必然。
心态消极。告别旧模式决心有多大、信心有多足?各方对此都有顾虑。会不会因淘汰过头而吃亏?因此,有些地方可能抱着观望心态,表面上压产能,实际上埋伏笔。同时,过度强调以产能和规模作为淘汰的标准,促使一些地区和企业反而拼力扩大规模和产能,既浪费财力物力,又更加放大产能。加上淘汰过剩产能的各项政策执行中可能存在松紧不一,使得一些坚决执行国家政策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可能感觉不公平。这种心态会引发消化过剩产能的机会主义行为,即能拖则拖,能缓则缓。
产能过剩的客观性和行政干预的主观性。客观性是市场经济的常态,甚至是规律性的表现。没有产能过剩,也就缺乏竞争、没有破产、不需要兼并重组,也就没有危机。所以,由于经济周期产生的产能过剩是正常现象。而行政干预形成的产能过剩是指由于过度干预供给和需求,导致其失衡。我国目前的产能过剩后者是主要原因。正确判断一个国家和地区、一个行业是否存在产能过剩,可以从观察企业用工、产品销售、价格涨跌状况判断,如果企业不敢招工、产品销售疲软、价格持续下跌,可以认定出现了局部或者整体的产能过剩。当然,严重的产能过剩都会造成全方位的浪费,区别在于:前者能做到优胜劣汰,有利于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后者可能庇护落后,保护“僵尸”企业,甚至产生逆淘汰。
产能过剩和落后产能不是等同概念,有些行业产能过剩但并不落后。尤其要正确看待小规模产能,它并不一定落后,并不一定是市场秩序的扰乱因素。相反,符合市场需要和政策的小规模产能是促进企业竞争、推动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满足不同市场需求和提升产业品质的基本力量。如果管理正确、策略得当,完全可以成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
况且,产能过剩的主要构成并不都是落后产能。现实中,不管是先进制造业还是传统行业,都出现了过剩现象。只要基层政府及其官员“重视”什么行业,那个行业经过一定时期的“”后,必然过剩,这是前几年盲目跟风、模仿、急功近利的必然结果,即使个体的理性也会形成集体的非理性。因此,如果用行政的办法,想通过淘汰所谓的落后产能,腾出发展空间为新产业提供机会,最后也一定导致新产业的产能过剩,甚至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能过剩,现实已经印证这个事实。同时,快刀斩乱麻式的淘汰过剩产能,也很可能造成严重浪费,正像垃圾也是再生资源一样,过剩或者落后产能同样是资源,需要让市场来主导,进行资源、资产、资本的重组,以尽可能减少浪费。
淘汰产能的标准应该科学合理,不应把产能规模绝对化,必须综合生态、能耗、安全、质量、工艺技术、规模等指标进行评判,而且应该适当照顾地区差异。
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策应。首先,让市场充分主导。要通过启动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使得土地、能源、资源等要素反映供需状况,不再扭曲投资与经营成本和价格,营造正常的竞争态势,让过剩产能在市场规律作用下逐步消退,使产能过剩行业中的优势企业通过正当手段实现兼并重组。其次,政府必须要有战略耐心,要忍住,不要过度“作为”。因为政府过度作为,就会形成伴随严重产能过剩的泡沫经济,导致企业家投机、官员投机、市场投机。有些地方用行政手段下达关停并转指标,强制砍产能,可能会受到市场规律的惩罚和来自各方面的强烈抵抗。
从战略上把解决过剩产能和构建新的区域经济布局相结合,不就事论事,以长远眼光解当前难题。单纯地消化产能过剩容易形成巨大的浪费,如果从产业转移、产业升级视角出发,也许有利于顺势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区域和市场布局,把所谓的过剩产能的包袱转化为新的优势。另外,淘汰落后产能不等于自动生成先进产能,不能深刻认识这一点,就有可能出现产业空心化。因此,培育新的产业和产能是比淘汰旧产能更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它决定着淘汰过剩产能的决心、信心、结果与后果。
尽力拓展国外市场空间消化过剩产能。很多过剩实际上是相对的,在中国属于过剩,也许在其他国家则不过剩甚至个别市场可能属于紧缺的。这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去探索向外投资和产业转移的规律、方法和策略。这里需要解决多年来困挠企业“走出去”的诸多难题:能力和经验以及中介服务问题、金融支持问题、税收负担问题等。
遏制新的产能过剩必须借助于依法行政。各地在经济发展中习惯“高起点、高标准、大手笔”上大项目、大投资,但决策程序、制度制约方面缺陷很大。再有,地区封锁和行业保护以及领导干预也是产能过剩或落后产能形成的重要因素,更是清理的难度所在。有研究报告提出:在招投标领域,地区封锁和行业保护主要表现在通过增设审批备案环节限制或排斥外地机构或企业参与本地区招投标项目;政府直接指定与其具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机构或企业进行投标或招标代理等招投标活动等;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准入门槛限制行业外机构或企业成为会员或获得相关资质,使其难以公开招标等;领导干部在招标文件、招标过程、资格预审、评标过程中违法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上述情况表明,如果不能依法行政,就很难遏止产能过剩和消解落后产能。